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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号菊律师欢迎来电「在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0-08-23 22:06:27        







夫妻共同***有哪些条款?

1、夫妻一方的婚前***。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酗酒所负***。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

2017年2月20日审议通过,2017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中,增加了关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的两项条款。


证据可以这么找根据相关规定,原告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在没有借条、欠条的情况下,***人可以调取涉诉***转账凭证作为材料和主要证据,但是根据***规定,如果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或其他***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主张。则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证据可以这么找

根据相关规定,原告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证人证言。多发生在日常生活场景中,发生时,往往不仅有借贷双方在场,甚至很多没有出具借条、欠条的案例中,恰恰是由于双方均同意在某中间人充当见证人,在其见证之下进行的借贷行为。因此,如果当时在场的第三人、双方邀请的见证人能够出庭作证,如实陈述当时的事实,其陈述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录音证据。在很多案例中,***人即便能与***人取得联系,但***人往往拒绝出庭参加或者到法庭上陈述与沟通中的陈述完全相反。这种情况下,原告应该注意收集录音证据,如对双方的电话沟通进行录音。为了提高录音证据的证明效力,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被录音人必须是***人本人。虽然在***人不承认是其本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鉴定机构鉴定,但是为了降低成本,在通话中***人可以要求对方报出自己的姓名和身份。第二,录音内容尽量完整反映***的内容和借贷关系发生的经过、具体金额和欠款数额。第三,录音过程中,态度和善,注意沟通技巧,确保对方陈述清楚事实且反映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不存在***人威胁、逼迫的情形。另外,提交给法庭的录音证据需真实、完整,是未被剪辑、编辑、篡改过的录音原始载体。


仁义,借了大量的欠款拒不归还,枉顾他们多年的朋友情谊,现在却

仁义,借了大量的欠款拒不归还,枉顾他们多年的朋友情谊,现在却翻脸不认账。自己因此离婚,家里欠下巨额***,为偿还工人和供货商的欠款变卖房屋,导致自己已经无家可归,还不断感叹善意为什么总是被愚弄。这名年轻的律师自然被这个哭泣的当事人说动,表示要用***维护公道。

但故事结局却是,法庭审理后发现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部分为、部分欠条是对方还款后当时没收回,之后因为多年情谊也未索取。而万幸的是,当时年轻律师随同的人偷偷的录了音,才避免的更大的麻烦。

有一个法官在处理一个案时,很多参与人的钱没有收回,血本无归。这名法官看过案卷材料觉得被告人肯定隐匿了其他财产,为了帮助参与人要回损失,列出了详细的补充证据提纲甚至还动用私人关系去查询线索。但戏剧性的事,有些参与人写材料告了这名法官,说他故意拖间、保护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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