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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民事律师排名-承讼(推荐商家)

发布时间:2020-08-05 04:17:30        






在遇到他人自己有经济损失后,肯定是时间去找犯,但犯当时也逃离了。在犯逃离了之后,受害者还想到了当时介绍的中间人,想要求中间人承担责任,犯逃了中间人要承担责任吗?今天来听听律师***咨询网小编的说法。

犯逃了中间人要承担责任吗

要看中间人有没有参与,有参与就有,没有参与就没有责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是会涉及到签订合同的问题,在签订合同之前相关的协议是要确定好的,以免发生不必有的***。那么不用真实姓名鉴合同算不算合同?下面就由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天津民事律师排名,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一、不用真实姓名鉴合同算不算合同

不用真实姓名签合同算合同行为。

根据《》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罪是指以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变造、作废的或者其他的产权证明作。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根据更高人民《更高人民关于管辖的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如不使用本人名字签定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以上,构成合同罪。



负刑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什么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应当负刑责任,即为完全负刑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的,应当负刑责任,即为相对负刑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对犯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补充。

  8、犯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9、已满75岁故意犯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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