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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离婚官司-承讼律师事务所-天津离婚官司联系哪家律师所

发布时间:2020-07-07 03:35:17        






【受欺诈抚养的赔偿】夫妻一方因另一方隐瞒真相而受欺诈抚养了另一方与他人所生育子女,受欺诈抚养方请求另一方返还实际支出的抚养费用的,人民应予以支持;受欺诈抚养方请求的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可酌情予以支持。

【抚养问题处理】当事人未就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且在离婚案件中未提出请求的,天津离婚官司,人民应予以释明;经释明当事人不提出相应请求的,人民可依职权对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处理。

对于年满六周岁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人民处理抚养问题时,也可根据案情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人民征求未成年子女意见一般应单独进行,天津离婚官司费用,避免父母在场情况下的不当影响。






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等,对于证明一方有不良恶习比较容易,但要证明屡教不改需综合证据材料去证明。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因感情不和,双方分居后,在天津打离婚官司,如果其中一方去了外地的,天津离婚官司联系哪家律师所,在当地的或居住登记;

2、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物业缴费单据,与居住有关的证据,证明其中一方长期在某地居住的事实;

3、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如果涉及分居事实的微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录音等;

4、对分居事实比较了解的同事、朋友、邻居等的证人证言;

5、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


【赡养案件当事人范围】赡养案件原则上可以只列对赡养权利义务存在争议方为赡养案件当事人。但确有必要追加其他赡养义务人以便分配赡养义务的,人民可根据案情予以追加。

夫妻财产制度

【婚前财产形态变化】双方对婚前个人财产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或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孳息”、“自然增值”范围的界定】《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中的“孳息”、“自然增值”一般应理解为未经经营或***行为所得之“孳息”、“自然增值”。




个人所有的古董、黄金、、、房屋等财产婚后自然增值部分应为个人财产,但上述财产婚后因经营或***行为而产生的升值增值利益部分,应认为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和《人民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一方经营或以个人财产***取得的收益,应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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